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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112年2月18日荒字第1120000028號函辦理。
二、開放借用期間為112年5月9日至112年12月26日止,共10個場次,詳細借用辦法請參見附件。
三、 本次展品借用為推廣性質,供申請學校無償借用,各校僅需自行負擔運展品運送、宣傳、展場布置作業及費用,並於展覽結束後一週內繳交成果報告並回傳至staffs-hc@wildernes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