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進用臨時人員甄選
一、依據:依據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要點辦理。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8日(星期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地址: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三段167號
電話:04-7713846-251
四、簡章索取: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總務處或及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網站http://www.lmjh.chc.edu.tw
五、甄選名額、工作內容:
(一)臨時人員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工作內容:
1.校園綠美化及環境清潔。
2.簡易水電維修。
3.行政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性別:不拘。
(四)工作地點: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三段167號
六、任用期限:
自112年7月3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七、薪資標準:每日工作4小時,比照勞基法112年最低時薪176元,依實際工
作日按月給付。
八、報名資格:
具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1.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 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4.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5.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 未結案者。
6.依法停止任用者。
九、報名手續(免收報名費)
(一)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檢附最近三個月
內之正面二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二)繳驗相關證件正本(身分證、經歷證明文件),所有證件影本乙份由承辦單位留存。
十、甄選方式:口試,以平均成績最高者錄取。
(一)口試順序於口試當日,於現場公告(以報名先後順序)。
(二)口試人員依序應試。
(三)現場連續三次叫號不到,以棄權論。
十一、甄選日期:112年6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10時。
十二、甄選報到地點: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三段167號總務處(上午9:40前)。
十三、甄選地點: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圖書室。
十四、放榜地點:甄選當日下午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www.lmjh.chc.edu.tw
十五、報到日期:112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前。
十六、報到地點: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總務處(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三段167號)
十七、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遞
補人員於接獲校方通知2日內報到,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或考試作弊情事,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依成績高低
順序遞補。
(三)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112年8月31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