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時間及地點:
時間:112年11月30日(星期四)8時40分至12時30分。
地點:明聖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縣內24班以上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請派一名教師參加,並請各校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假、課務排代,共40位。
四、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課程代碼:4091499。
五、本案聯絡人:明聖國小張曦文主任,04-8295395分機804。
六、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