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及對象:
(1)第一場(4月23日):本縣學前及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等,預計3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2)第二場(5月28日、6月18日,課程具連續性):本縣自閉症巡迴輔導教師及情緒行為障礙巡迴輔導教師務必參加,學前及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鼓勵參加,預計6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2.地點: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
3.報名路徑:通報網─教師研習─查詢「彰化縣 教育局處研習」─報名。
4.參加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4月23日全程參加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5月28日、6月18日因課程內容具連續性,需全程參與2次,參加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5.備註:學校服務人員每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 (1)每位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2)每位特殊教育教師及教師助理員每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3)每位心評人員每年至少應有18小時之心評相關研習時數; (4)每位特教專業人員近3年內參加特教相關研習至少18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 (5)每位校長每年至少應有3小時之特教相關知能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