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大竹國民小學103年9月24日彰竹國字第1030003183號函辦理。
二、表演藝術成果展演訂於103年10月31日下午1時假大竹國小活動中心舉行。
三、音樂類成果展演採分區辦理:
(一)第一場:103年10月30日下午1時30分假二水國中禮堂舉行。
(二)第二場:103年11月4日上午9時假永光國小視聽教室舉行。
(三)第三場:103年12月3日下午1時5分假溪陽國中風雨操場舉行。
四、視覺藝術成果展採靜態分區辦理:
(一)第一場:103年10月30日至103年11月5日假明湖國小展出,展出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12時。
(二)第二場:103年11月5日至103年11月7日假建新國小多功能教室展出,展出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