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39
  • slider image 140
  • slider image 133
:::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
:::

緊急 訪客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5-01-20 | 人氣:49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002341號函辦理。
二、徵選主題: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1條︰國民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之精神,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條:高級中等教育,應接續九年國民教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知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宗旨。本部業於96年4月發行《德智體群 美五育理念與實踐》專書(可逕自「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網站「五育專書」項目瀏覽專書內容,網址:http://www.arteducation.com.tw/fullfive/book.php),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之融通為主,或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中至少融通二育以上之教材教法設計。
三、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課程與教學,和「跨領域」及「課程統整」概念相關,可以某一學科或領域為核心,以教師個人規劃課程,以跨科的方式進行獨自或協同教學的方式為之;或教師群(二人以上)共構主題(或議題)協同教學的方式為之。
四、報名資格及徵選組別:
(一)教師組: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等四組。
(二)師資生組:係指師資培育大學之師資生、實習生。
(三)各組徵選作品每件人數至多4人,以參加1件(含每人1件)為限,不受理跨組作品。
五、初審方式:
(一)各組徵選方式與件數:
1、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至多5件參加複審。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由各校擇優推薦作品,送所屬教育局(處)辦理初審,各直轄市、縣(市)擇優作品各組薦送至多15件參加複審。
3、師資生組: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舉辦初審,各校擇優作品至多15件參加複審。
(二)初審完成日期:
1、高中職教師組、師資生組:由各校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請於104年6月5日前完成。
2、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幼兒園教師組:各校擇優作品請於104年5月15日前完成後,薦送至教育處(國中教師組、國小教師組請寄送至本縣教師研習中心,地址:彰化縣員林鎮員南路17號;收件人:張嘉勳老師,電話:04-8370749;幼兒園教師組請寄送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收件人:楊郁涵小姐,電話:04-7531852)。
六、複審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104年6月8日至104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樓1樓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政策推廣組 郭小瑛助理收」,封袋上請標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
七、倘有未盡事宜,請洽郭小瑛助理,聯絡方式:02-7734-3655;Email:fullfive5@gmail.com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