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導騎(搭)乘機車、腳踏車務必戴安全帽及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
(一) | 安全騎(搭)乘機車:正確配戴安全帽、勿酒後騎車、行車勿當低頭族、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並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
(二) | 家長駕騎汽、機車載兒童及少年者:騎乘機車請依規定戴妥安全帽、騎車不超載、乘車坐後座妥繫安全帶(4~12歲或18~36公斤兒童請搭配使用座椅)、只要喝酒就不開車(提醒安全回家方式-指定駕駛、親友接送、代客駕車、改搭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禮讓行人。 |
(三) | 騎自行車者: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