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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校外活動及競賽 | 2015-09-22 | 人氣:1191

~壹、計畫目的
透過徵文比賽,增進教師及學生對閱讀活動之參與感,並有效提昇教師及學生閱讀寫作能力。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二、 承辦單位: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
三、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帝寶教育基金會、鹿江文化藝術基金會
參、參賽資格:凡就讀本縣之公私立高中職、公私立中學、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均可參加。
肆、競賽組別(參加對象)、字數限制及題目
一、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字數300-500字,題目:我最喜歡的動物。
二、 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字數400-800字,題目:最有趣的一堂課。
三、 國中組:字數500-1000字,題目:珍惜擁有。
四、 高中職組:字數600-1200字,題目:給夢想一把梯子。
伍、作品規格
一、 國小組:請使用400字作文稿紙,可使用鉛筆撰寫文章。
二、 國中組、高中職組:請使用600字作文稿紙,並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撰寫文章。
三、 參賽作品請勿於徵文內容提及校名和作者姓名。
四、 請依規定題目,並使用繁體中文撰寫。
五、 參加作品之文章內容,不可有違反社會道德、風俗文化與不雅之語彙、文詞等內容。
陸、參加辦法
一、每組各校最多限送3件,無論得獎與否均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二、將參賽作品裝訂於報名表後,由學校統一郵寄至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三段167號)教務處收,封面請註明參加「縣長盃徵文比賽」,。
三、參加競賽者應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編輯、印製專輯發行或建立數位化檔案及刊登,推廣公開展覽、上網登錄等,原作者不得異議,但著作權仍歸當事人所有;若不願者請勿投稿。
柒、收件及成績揭曉日期
一、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4年10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成績揭曉日期︰104年10月30日中午後於本府教育處雲端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捌、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各組錄取第一名1名、第二名3名、第三名6名、佳作若干名,並各頒獎狀乙紙。評審委員得視各組參加競賽作品人數,增減各項獎項名額,但以不超過該組全部競賽作品三分之ㄧ為原則,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予從缺。
二、學生組獲獎之指導教師,由本府頒予指導教師獎狀乙紙。(指導老師若同一組別同時指導多名學生得獎,則擇最優名次頒發獎狀乙紙,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玖、注意事項
一、作品應為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錄取;作品字數不符、字體模糊或潦草、內容中提及校名、姓名者,均不列入評審。
二、參賽作品需為新創作作品,並未發表於任何網路、媒體或出版品;如有發現抄襲、模仿、頂用他人名義參加及請人代筆者,或任一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之情事,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奬狀。
三、參賽學生未符合本計畫所訂定之參賽資格者,將不予評審。
四、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本府得隨時公告修改之。
拾、本案經費由教育部暨本府相關經費支應。
拾壹、辦理本活動之工作人員,依本府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拾貳、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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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彰化縣104年度第二屆縣長盃徵文比賽實施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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