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05年1月4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40257886A號函(影本如附件)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於臺澎金馬地區之6至9年級學生。
三、招生對象: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
家庭功能不彰,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
四、符合申請者請於105年1月15日(星期五)前備齊相關資料向本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提出申請(如附件)五、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13或20。
詳情請參閱附檔或洽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