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5年5月9日南大視訓字第1050008019號函辦理。
二、訓練日期:自105年7月4日至105年8月22日及105年11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
三、選送教師資格:本縣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
,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四、請於105年5月20日前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分證影本、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
及切結書)函報本府憑核。
五、隨函檢附學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