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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校外活動及競賽 | 2016-07-18 | 人氣:214

賽程規定 :除本實施要點特別之規定外,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
一、初賽:由各主辦單位於民國 105 年 12 月 20 日前辦理完畢,並副知本委員會。各該縣市(區)參加決賽之各組代表資料於本委員會所提供之網路報名系統報名,並將各縣市參賽隊伍總報名表及各參賽學校報
名表正本逕寄本委員會彙整。

二、  決賽
(一)  報名日期:(報名相關規定詳見第拾壹點決賽規章)
1.  網路報名:自 105 年 11 月 20 日 9 時至 105 年 12 月 25 日 17 時,本會將於 105 年 12 月 25 日 17 時起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2.  繳交書面報名資料 :105 年 12 月 30 日前將代表參加決賽者之報名表免備文送交本會,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  報名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聯絡地址:10066 臺北市南海路 43 號
報名網址:http://web.arte.gov.tw/drama/
(三)  比賽日期:另由本委員會訂定賽程一覽表公布施行。決賽預定自民106 年 4、5 月間辦理。相關比賽手冊及賽程,請各參賽團體直接於網路上列印 (網址 http://web.arte.gov.tw/drama/)。 各賽程出場
次序訂於民國 106 年 1 月 31 日前抽籤排定並上網公告。

(四)  抽籤公告後,除自行覓得同類組同意對調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賽程。如公告資料有誤(包含校名、參賽類別及組別、劇目)或與他校對調出賽時間者 ,應於民國 106 年 2 月 28 日前以書面公文提出更正申請,逾期概不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柒 比賽類別 比賽類別:表演內容形式應與所報類別相符合
一、現代偶戲類:
(一)  手套偶戲組
(二)  光影偶戲組
(三)  綜合偶戲組:凡不屬以上類組比賽之項目者或表演形式含二類組以上者均屬之。
二、傳統偶戲類:配樂以傳統音樂為主 ,傳統戲偶演出時間需佔較大比例;演出內容並得視演出效果酌加其他創意。
(一)  布袋戲組
(二)  傀儡戲組
(三)  皮(紙)影戲組
三、舞臺劇類:凡適合於舞臺演出的表演藝術均屬之,形式不拘。

 

捌 比賽 比賽組別及資格 :

各該行政轄區內之立案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含外僑學校,不含特殊學校),符合各比賽類別及組別之參賽資格者,均得向各初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 , 每類之各組別每校只得各報名 1 隊。外僑學校可報名參加學校所在地之縣市初賽評選 。特殊學校及大陸臺商子弟學校 ,得依照各比賽類別及組別,直接向決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賽。
一、高中職組:公、私立高中職校,含日夜間部、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專科學校之學生就讀年級相當於高中職者(一至三年級)。
二、國中組:公、私立國中,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補校。
三、國小組:公、私立國小。

 

 

餘則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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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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