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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教學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6-08-31 | 人氣:188

三、微翻轉教學研習暨回流工作坊
(一)對象:
1、本縣各國中指派至少一位任教綜合活動教師參加。
2、彰化縣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團員。
(二)日期:105年9月23日、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

(三)全程參與之教師研習時數核予每場次6小時,二場次共12小時。
四、地點:本縣教師研習中心(彰化縣員林鎮員南路17號)。
五、惠請貴校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六、本案聯絡人:專任輔導員孫寶蓮老師,電話0910-60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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