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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教學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6-10-07 | 人氣:246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5年10月5日函辦理。
二、研習目的:為了推廣活動師培訓工作坊在臺灣各地的發展,特辦理「數學講師」培訓研習工作坊。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臺中教育大學
五、研習對象:1.具有第一期模組數學活動師資格2.辦理過第一期模組好好玩數學營
六、各組〈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及國中組(一、二年級)〉以40名為原則。
七、研習時間及地點:105年10月29日於臺中教育大學(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辦理。
八、報名方式:於105年10月25日止至網站上填寫報名表(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 ... aRrm47iw6A_ErnS8B73iJIy0X
g/viewform),逾期不受理。
九、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其他相關之餐費、保險費、住宿費及交通費請自行辦理。
十、「講師培訓」證書
(一)1.符合上述資格之數學活動師,並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辦之「講師培訓」完成並認證合格者,頒發第一
期模組活動師培訓工作坊之「講師」證書。
(二)2.「講師證書」之期限為三年,期滿須重新參加研習進階認證。
(三)3.取得「講師證書」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第一期活動師培訓工作坊」
十一、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班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mec.math.ntnu.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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