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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 - 校外活動及競賽 | 2016-10-26 | 人氣:144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119679號函辦理。
二、國教院業於105年3月17日組成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研修小組,進行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之研修,並於105年10月3日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19次會議」討論,同意修改後始進行分區公聽會。
三、國教院為蒐集各界對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分別於105年11月7日(北區)、11月8日(東區)、11月9日(南區)及11月10日(中區)召開分區公聽會;另辦理網路論壇,自105年10月17日起至12月5日止共50日,於網路上公布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後,以論壇之方式蒐集意見。
四、本案公聽會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如下:
(一)學校代表: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教育人員代表。
(二)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三)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四)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五、本案公聽會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如下: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方式報名,請至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105年10月17日至11月3日下午5時止。
六、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已於105年10月17日公告於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進修部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擬參與公聽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七、針對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其服務機關(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差旅費由服務機關(單位)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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