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06年國民中小學學生Scratch應用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6年1月5日臺教資(二)字第1050175805H號函辦理。
二、本縣106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運算思維」資訊教育推廣
活動。
貳、目的:
一、推廣校園自由軟體使用,建立軟體多元使用觀念。
二、培養學生邏輯運算思維,涵詠高層次理解思考。
三、結合創用cc素材資源,宣導尊重智財權正確理念。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伍、承辦單位:彰化縣立彰安國民中學、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陸、參賽對象:以106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學生為報名依據
一、國小組:本縣國小五至六年級在學學生。
二、國中組:本縣國中在學學生(含公私立高中及國中部)
三、學生每人限參賽作品一件,送兩件以上者取消競賽資格。
柒、競賽規則:
一、縣內初賽題目:節能省碳一起來(能源要足夠,省電let's go!)
二、初賽競賽網站:http://it.chc.edu.tw/
三、競賽工具與格式: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2.0版,作品長度
限制三分鐘以內。
四、競賽組別
1.共分國小動畫組、國小遊戲組、國中動畫組及國中遊戲組等4組。
2.縣內初賽:全校班級數6班(含)以下每組至多報名2隊、13-24
班每組至多報名4隊、25班以上每組至多報名5隊,以團隊為報
名單位,每隊至多2名學生(以合作模式進行,可跨班級、年級、
但不得跨校及跨組參賽),指導老師每隊至多兩位(不跨校,可指
導多隊)。
3.縣內初賽上傳之作品數量若超過比賽可報名隊伍數,主辦單位自
動刪除超出部分,僅保留最先上傳作品(例如該校6班,每組只
能報名2隊作品,則系統將自動刪除第3件之後作品,僅保留最
早上傳2件作品)。
五、競賽素材:
1.由參賽者自製
2.使用Scratch程式內建素材
3.創用CC授權素材
4.主辦單位提供2017全國貓咪盃比賽素材與圖庫與現場決賽電腦
安裝使用軟體,可至 http://163.23.200.89/點選Scratch比賽
素材下載,可用7-zip解壓縮。
六、縣內決賽題目(以下面題目為範圍,現場公開抽1題進行比賽)
1.尊重智慧財產權
2.運動會
3.認識創用CC或自由軟體
4.我的假日生活
七、競賽階段:競賽分為縣內初賽、縣內決賽、全國賽三階段進行
1. 縣內初賽:
(1)請各組直接將參賽作品(僅上傳原始檔.sb2即可,每個檔案大
小限制在20M以內)上傳至競賽平台。若無上傳原始檔案直接
刪除資格。
(2)使用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2.0版,作品長度限制三
分鐘以內。
2.縣內決賽:
(1)針對縣內初賽每組錄取15隊入選決賽資格,統一集中至縣網
中心電腦教室比賽,比賽題目現場公布,於比賽結束前上傳
至作品繳交平台(如採停網模式以隨身碟方式繳交)。
(2)決賽時間不提供選手上網環境,會場提供鍵盤、滑鼠。請選
手自備耳機麥克風或使用電腦教室原有耳機麥克風,選手不
得攜帶其他資訊設備。決賽作品由主辦單位提供之隨身碟存
檔交件。
(3)決賽場地電腦系統為Windows7,Scratch2.0、2017全國貓咪
盃比賽素材與圖庫,主辦單位將放置於現場比賽電腦的我的
文件夾中,電腦提供已安裝軟體有audacity-win-2.1.0、
gimp-2.8.20、Inkscape-0.92.1(64位元),上述軟體可至
http://163.23.200.89/點選Scratch比賽素材下載。
(4)決賽兩人一組,一人使用一部桌上型電腦。
3.全國賽:決賽成績每組特優前2名代表本縣參加全國Scratch程
式設計決賽。(若前2名不克參加得由決賽後面名次遞補)
八、競賽時程:
序次 |
階段說明 |
日期 |
備註 |
1 |
初賽報名及作品上傳 |
106年11月13日(一)上午8時至11月17日(五)中午12時截止 |
1.上傳至指定競賽平台,未在期限內完成作品上傳,即視同未完成報名。 2.上傳件數需與規定符合,依時間先後,超出件數者不予評分。 |
2 |
繳交報名表 |
報名表以學校為單位,彙整成一張(格式如附件) |
106年11月21日(二)中午12時前,請將報名表核章並掃描成PDF檔或拍照成jpg檔,上傳至指定競賽平台。 |
3 |
競賽作品評審 |
預計106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
|
4 |
初賽成績公告 |
106年12月1日前 |
公告進入決賽名單 各組錄取15隊參加決賽 公告佳作成績 |
5 |
現場決賽 (比賽題目現場公告) |
國小動畫組 106年12月11日 |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
國小遊戲組 106年12月12日 |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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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動畫組 106年12月13日 |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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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遊戲組 106年12月14日 |
流程請參考下方【九、現場決賽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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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決賽成績公告 |
106年12月31日前 |
各組錄取特優2隊、優等5隊,甲等8隊(主辦單位得視作品水準增刪獎勵名額) |
7 |
各組特優隊伍集訓 |
預計107年1月25日-28日 |
於寒假期間擇日辦理 |
8 |
全國賽 |
預計107年4月27至28日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主辦 |
九、現場決賽時程(視實際情況調整)
時間 |
流程 |
|
8:00-9:00 |
選手報到、自備耳機等 |
|
9:00-9:10 |
競賽規則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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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2:10 |
分組競賽 |
帶隊教師精進 |
12:10-12:30 |
工作人員確認作品全數上傳 |
|
12:10-13:10 |
選手餐敘 |
|
13:10-16:30 |
展示說明(每隊3分鐘),每隊2分鐘換場準備。 選手3分鐘時限內以作品創思特色說明演示,如:運算思維、程式技巧、資料處理、故事創意…等作品特色。 |
捌、評審:
一、評審人員:由承辦學校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二、評審標準:初賽與決賽評審標準(如同分依比重高低擇優錄取)
項次 |
評分標準 |
國小 遊戲組/動畫組 |
國中 遊戲組/動畫組 |
1 |
技巧性 |
25% |
25% |
2 |
完整性 |
30% |
30% |
3 |
創意性 |
40% |
40% |
4 |
創用CC標示 |
5% |
5% |
合計 |
|
100% |
100% |
三、評審成績公布:評審結果將公布於彰化縣教育處雲端系統。
四、各組績優作品,將公布於競賽網站提供各校觀摩。
玖、獎勵:
一、每組錄取15隊進行縣內決賽,採現場比賽方式,各組依決賽成績取特優2名、優等5名、甲等8名,主辦單位得視作品水準增刪獎勵名額。
二、為鼓勵縣內教師踴躍指導學生參賽,以提升全縣師生推動運算思維量能,每組除上述現場比賽15隊獎勵外,雖未進入縣內決賽隊伍但表現優異,另提供佳作獎作為鼓勵,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均頒發獎狀乙紙,總獎勵額度以不超過參賽隊伍數1/3為限﹝例如:參賽隊伍105隊,105*1/3=35隊,扣除已獲特優、優等、甲等15隊,佳作名額為20隊﹞。主辦單位得視作品水準增刪獎勵名額。
三、學生獲獎者均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四、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獲特優者核予2次嘉獎、優等者核予1次嘉獎
、甲等者核予1次嘉獎,以資鼓勵(同一位老師指導多名學生得獎,
限領乙次獎勵,不重複敘獎)。
五、獲獎之指導老師若無法以嘉獎敘獎,則改發獎狀(獲獎單位須另行
電話通知學管科呂小姐改發獎狀)。
六、參加縣內決賽隊伍將提供參賽學生精美獎品一份,以資鼓勵。
拾、其他:
一、有關作品授權方式,請參賽者參考教育部創用CC資訊網-標示創用
CC(http://140.109.18.199/ccedu/tagcc.php)的授權方式,選
擇自己需要的授權方式,下載授權圖檔(如)貼入作品的右
上角,並調整大小,以不影響美觀且能清楚標示為原則。
二、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彰化縣政府教育處(以下簡稱教育處)
共同擁有,教育處擁有複製、公佈、發行、宣導之權利。
三、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亦不可
有或隱含商業行為,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
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
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同時函知
相關主管單位。檢舉者應負舉證責任,否則承辦單位不予處理。
四、凡曾入選為受獎之作品或參賽作品若有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
者,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凡經查屬實除追回其所受之獎勵,將視同
棄權。
五、本次比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項目。
六、教育處保有本活動相關規則調整之權利。
七、聯絡人員
(一)初賽作品上傳問題:永靖國小資訊組長邱老師04-8221812
(二)比賽活動規劃:彰化縣教育處學管科呂小姐04-7531880
(三)決賽場地問題: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白老師04-7237182
拾壹、本競賽所需經費由106年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運算思維」資訊
教育推廣活動經費項下列支。
拾貳、承辦學校逕依權責辦理工作人員敘獎事宜。
拾叁、本計畫經彰化縣政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