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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組 - 政令宣導與教師研習訊息 | 2019-06-21 | 人氣:783

中國文化大學 推廣教育部
108 年度教師在職進修
中等學校家政科
(高級中等學校家政科及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並列)
招生簡章
一、依據:
1.教育部中華民國107 年10 月25 日核准文號臺教師(三)字第1070190222 號函開班。
2.教育部中華民國108 年5 月20 日核准文號臺教師(三)字第1080073699 號函辦理。
3.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計畫審查要點。
4.教育部核定中國文化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家政科教師專門科目學分一覽表開設課程。
二、招生對象:
1.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
在職校長、專任教師。
2.具中等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連續3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三、報名方式:
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到106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 號
中等學校家政科收(郵戳為憑)
併附: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合格中等教師證(影本,若為補發需付背面)
(5)現職在職證明及現職學校聘書(影本)
四、招名額:每班40 名(額滿為止、備取10 名)
五、報名日期:108 年4 月15 日(一)~7 月15 日(一)。
六、正取錄取繳費通知5 月6 日(一)~7 月30 日(二)公告及mail 方式通知
七、各階段上課時間:學期間:週六、日上課;寒暑假:週一至週五及週六、日。
(視課程情況排課)
八、各階段上課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視課程情況安排地點)
1.本校建國分部(臺北市建國南路2 段231 號)。
2.本校大新分部(臺北市延平南路127 號)。
九、費用:
1.學分費:每學分貳仟元整。
2.雜費(每階段):貳仟元整。
3.費用不含教材費。
十、修習時間:
1.本課程共分三階段進行。
2.各階段起迄日期依課程實際安排為主,如遇國定假日,則視狀況排課,部份課
程會分上下學期修課,本部保留課程時間與師資調整之權利。
3.開班課程: 總計為52 學分,報名本班必須修讀全套課程亦不接受學分抵免。
(曾修習本校106、107 年度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44 學分
班者除外)。
階段 上課期間 學分 學雜費
A 階段 108 年9 月1 日~109 年1 月 18 38,000
B 階段 109 年2 月~6 月 18 38,000
C 階段 109 年6 月~10 月 16 34,000
*第一階段學費繳交完成符合錄取資格,各階段學費於每階段開課前二週繳交
十一、課程內容:
課程別 課程類型 科目名稱 學分
中等學校家政科
核心科目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設計與實施 2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與評量 2
必備科目
生活科學導論 2
婚姻與家庭 2
家庭發展 2
家庭生活教育 2
服裝學 2
食物製備原理 2
生活資源管理 2
食物學 2
營養學 2
創意生活設計 2
生活與環境 2
選備科目
飲食文化 2
生活與法律 2
家庭壓力管理 2
休閒生活規劃 2
消費者教育 2
服飾與生活 2
食品衛生安全 2
園藝學 2
織物與服裝 2
童軍主修專長
探索教育 2
休閒遊憩概論 2
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輔導原理與實務 2
學校輔導工作 2
十二、諮詢連絡: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電話:(02)2700-5858#1 教育顧問
E-mail 詢問: cychou@sce.pccu.edu.twchihchen@sce.pccu.edu.tw
十三、注意事項:
1.所繳證件如有偽造或不實,一經發現,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2.所修每一科目學分,學勤考核缺課(含請假)時數未逾三分之一,發給學分
證明;缺課(含請假)時數超過五分之一,扣該科目成績百分之五。
3.錄取之學員,一律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4.所有學员需依階段規劃參與全部課程,不得辦理學分抵免,另學員在他校修習
及格之科目及學分,也一律不得申請學分抵免。
5.上課所需教材費用由學員自付。
6.退費標準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退學退費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ㄧ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
(4)若開班不成,全額退費。
申請退費請攜帶收據正本,違反者或逾期申請者,恕無法辦理退費事宜,請仔
細考量並確認個人可進修時間後再行報名。
7.若報名人數不足,本校保有延期或停班權利。
8.課程期間,若遇颱風豪雨,請依人事行政局公告之停班停課訊息為主。(外縣
市學員遇颱風請依自身安全為重)。
9.本課程為中等學校家政科加科登記。
10.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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