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函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學習 4G 門號 (SIM卡)申請注意事項」辦理。
二、教育部協調國內大型電信業者提供可在15日內免費無線網路吃到飽之SIM卡,供學校遇到學生停課時辦理線上補課使用。請注意僅供經濟弱勢學生(包含低收、中低收、學校認定等3大類)申請,學生監護人須填寫附件之同意書,由學校認定學生是否符合經濟弱勢資格,請學校在「單位審核」欄位左上角打勾並在打勾處蓋職章,下面承辦人及主管欄位不用蓋章。俟停課狀況解除後,請學校把彙整之同意書交回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
三、SIM卡一經開卡啟用,即開始計算倒數15日使用期限,依教育部規定必須確有停課事實始得啟用。
五、後續倘遇停課情事,請以適當方式送交SIM卡給學生,並紀錄附件之「申請使用登記表」,包含每位學生領取之SIM卡門號、序號、電信業者、領用日期、身分等資料。
六、本案SIM卡並非永久有效,俟教育部專案期間結束後即自動失效(包含未啟用部分),學校須將剩餘SIM卡交回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俾交回電信業者回收再利用,避免造成環保廢棄物。
七、如有未盡事宜請洽縣網中心白大川老師 04-7237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