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複查:
(一)、申請時間:109年6月8日(星期一),09:00~12:00逾時不予受理。
(二)、申請地點:考生或監護人至本校學務處辦理。
(三)、申請手續:攜帶准考證、填寫體育班成績複查申請表,複查以壹次為限。
(四)、複查成績若有異議或達到錄取標準,經體育班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另行公告之,申請複查考生不得異議。
報到手續:
(一)、正取生(或監護人)應於109年6月8日(星期一) 13:00~17:30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正本驗畢立即歸還)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辦理報到手續,錄取並確定就讀者,未如期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依序遞補。
(二)、凡錄取學生須由家長簽具體育班家長同意書乙份,同意在學就讀期間配合學校課程規劃之專項術科訓練,並代表學校參加各項比賽,爭取最高榮譽。
錄取名單附件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