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林麗貞漫畫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該會)主辦之「彰化縣109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漫畫創作比賽辦法」乙份,請鼓勵學生踴躍投稿,以強化學生美術能力,蘊育文藝創作氣息,俾利建立藝術之風氣,至紉公誼。
說明:
一、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實施目的:
(一)為鼓勵學生創作漫畫,以期培育藝文人才,推廣藝術風氣。
(二)該會為發揚林麗貞小姐熱衷藝術,沈浸漫畫創作之精神,特請本校協助辦理旨揭活動,希冀透過此次活動增進國人對漫畫創作之認識與支持,並建立「健康」漫畫之形象,同時能讓學生盡情揮灑創意,彩繪亮麗的人生。
三、活動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23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請鼓勵學生踴躍投稿,本案連絡人:育民國小陳佳鋐主任,連絡電話:04-7694845#812,傳真:04-7682127。
四、收件地點:彰化縣50446秀水鄉下崙村民生街262號 育民國民小學 教導處 收。
五、相關活動內容及報名表請見附件,或逕自育民國小首頁https://www.ymes.chc.edu.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