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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校外活動及競賽 | 2021-01-18 | 人氣:236

壹、主旨 
  為推廣本縣優良傳統文學、促進新詩創作風氣,宏揚並增進兒童及青少年文學寫作,增進學習詩歌興趣,並傳承優美文化。 
貳、參加對象:凡設籍彰化縣或就讀彰化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參、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肆、主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伍、活動內容:  
  (一)參賽組別: 
    1.華語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低、中、高)計五組 
    2.母語組(臺語、客語)一組
 
  (二)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7日 
  (三)作詩主題:以建縣三百年彰化在地特色、名勝、產業、農特產等元素作詩。 
  (四)收件方式: 
    1.請將報名表連同紙本詩作作品乙式4份
掛號郵寄或親送,並請將作品word電子檔E-mail 
     至lib_sandy@mail.bocach.gov.tw (電子檔檔名請標明參賽主題及參賽者姓名)並填 
     具google表單報名表。  
    2.掛號郵寄或親送地址「(50042)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 
     (7250057分機2332莊小姐)」,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2021彰化詩歌節—第二屆小 
     文青新詩徵稿,徵選-○○○組別」,以郵戳為憑)。 
    3.請將報名表置於紙本詩作作品之正上方,並用迴紋針固定,請勿黏貼或裝訂。請自留 
     底稿,不另行退稿。 
  (五)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以華語及母語組各送一件,國小組每篇約20行以內,國中、高中、母語組 
     每篇約30行以內,無字數限制,須以電腦打字列印,並於報名表填寫詩作字數及行數。 
    2.紙本詩作作品格式:A4直式橫書,單面列印,邊界至少2公分,標楷體16級字,單行 
     間距,加頁碼。作品名稱繕打於作品上方,粗體、標楷體18級字。請勿署名或加註任 
     何記號。 
    3.參賽作品限未曾於任何媒體出版、發表或獲獎(包括校刊、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 
     等),且不得抄襲、改編或譯自外文;違者除取消獎項並追回獎狀獎品外,並公佈其 
     學校及作者姓名,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六)獎 勵:得獎名單公佈於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 
    1.優勝:各組錄取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1,200元。 
    2.佳作:各組錄取5-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800元。 
    3.入選:各組錄取5-7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500元。 
        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併入個人所得,依法申報所得稅。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作品水準及件數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4.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賽獲「優勝」及「佳作」獎者,頒予指導獎狀乙紙;如同一組別同時 
     指導多名學生得獎,擇最優者給獎,不重複核予獎狀。  
  (七)頒 獎:擇期頒發「優勝」獎項,佳作及入選得獎者禮券及獎狀函請得獎者就讀學校統一 
       派員領取。 
  (八)附 則: 
   1.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於 
    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 
    項授權,且彰化縣(代表機關彰化縣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2.本競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 
    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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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c43@iot.acoe.com.tw_20210118_133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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