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專長領域各教育階段課程計畫模板」一案。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58202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9-110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工作計畫」,並完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手冊」,為協助各校應用藝才課程手冊以發展課程計畫,特研製「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專長領域各教育階段課程計畫模板」供學校轉化與運用。 |
三、 | 旨揭計畫模板請逕至「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最新消息」(網址:https://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article/detail/91)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