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年級學期成績經各領域會議討論後送交課發會,於110/06/15審查通過。各科定期評量分數採計方式如說明:
(1)國文:
採取多元評量方式登錄第二次和第三次定期評量成績。
多元評量方式和所佔比例:出席率20%、課堂筆記20%、學習態度20%、線上測驗20%、作業繳交20%。
(2)英文:
第三次定期評量成績採計第一次和第二次定期評量成績平均分數。
(3)數學:
以第一次定期評量成績當作整學期三次的定期評量,占全學期成績的50%。
平時成績由各任課老師按照三次的段考分階段輸入,第一、二次平時成績有小考成績和作業成績做參照,第三次平時成績則以線上教學視訊課程出席狀況、上課情形、作業完成度予以評分,尊重各任課老師專業自主評量,占全學期成績的50%。(4)自然:第三次定期評量成績採計第一次和第二次定期評量成績平均分數。
(5)社會:
歷史─第三次定期評量成績於第一次和第二次定期評量成績中擇優採計。
公民─以第一次定期評量成績當作整學期三次的定期評量,占全學期成績的50%。
地理─第二次和第三次定期評量以階段平時成績(比例佔40%)和第一次段考成績(比例佔60%)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