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5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088807號函辦理。
二、各學校正規學期課程之外,其他非學期內之課程(如輔導、補課等),於全國疫情嚴峻期間(三級警戒以上),應視主管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府)之課程開設決策。
如確有必要進行線上課程,各校得洽本縣教育網路中心領取居家學習4G門號(SIM卡)予「經濟弱勢學生」申請使用,請敘明用途俾審查其必要性。
三、SIM卡自啟用起為連續日數使用之原則,避免僅為短期線上課程啟用,後無使用或非使用於居家線上學習。各校不得將4G門號(SIM卡)提供予非經濟弱勢學生使用,非經濟弱勢學生可自行申辦各電信系統商提供之優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