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39
  • slider image 140
  • slider image 133
:::

文章類別

展開 | 闔起
:::

轉知 衛生組 - 重要公告 | 2021-09-27 | 人氣:14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20214號函辦理。
二、為使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符合現行規範,衛生福利部爰修正旨案公告規定。
三、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相關管制作為,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須採間隔座之限制。

  •  
    1) 因應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表.pdf
  •  
    2) 函.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