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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1年童軍工程營研習一案,因應COVID-19疫情延期辦理
說明: 一、依據大村國民中學111年4月13日村中學字第1110001405號函及本府111年3月28日府教社字第1110111991A號函(諒達)辦理。 二、原訂於111年4月21日假大村國中辦理旨揭活動,為防範COVID-19感染風險,本案將延期至111年5月12日辦理,並視疫情滾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