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76530A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助理人員之視覺障礙特教知能、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規劃、教學能力及所需相關支持服務技能,以提升教師及助理人員對視覺障礙學生的瞭解並提高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計畫課程如下: |
(一) | 課程內容包括科技在視障教育的應用(36小時)、視覺障礙教材製作與教法(72小時)及視覺障礙融合教育實務(18小時)共計126小時。三門課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且缺課時數皆未逾每門課時數(含)之六分之一者,由國教署核發研習證明書。 |
(二) | 研習日期:111年7月18日至111年9月20日。 |
(三) | 研習地點: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博愛樓(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為主,僅視障融合教育實務運作觀摩地點暫定臺北市立五常國小。 |
(四) | 報名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學生助理人員或資源班行政助理,且有輔導視障生者,依以下順序錄取: |
1、 | 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源班正式教師、巡迴輔導班正式教師。 |
2、 | 普通班導師,且班上有視障學生者(須為正式教師)、輔導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須為正式教師) |
3、 | 普通班視障學生之學生助理人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私立高中特教行政助理。 |
4、 | 普通班或資源班代理教師,不限科別及教師證,但不可為兼課或實習教師。 |
(五) | 課程未逾15人報名則不開班;錄取人數最多30人,超過者依前述錄取順序及送件時間列備取序位。(請就錄取參與研習者,核予公假登記及協助課務排代)。 |
(六) | 請貴校薦派符合報名資格教師參加,並於111年6月22日(星期三)前將核章後薦派報名表送至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組(500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請同步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進行報名。錄取及候補名單將於7月8日(星期五)前通知學校,並同步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站。 |
(七) | 本課程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將依照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範辦理,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新聞稿或相關指引公告隨時配合修正防疫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