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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111年8月10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298588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辦理有關防疫個資作業時,請依旨揭指引(如附件)辦理並進行宣導。 三、「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重要指引及教材>防疫個人資料稽核指引(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baeTOcSfYE3HERIRrLOL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