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彰化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112年2月10日彰校外字第1120000258號書函辦理。
二、 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為提升搜救團隊整體工作士氣,表揚救災救難英勇事蹟(109年3月1日至112年3月1日),且近5年內(107年至111年)未曾當選該中心搜救有功人員者,甄選年度執行搜救工作有功人員,區分「實際執行搜救任務」、「指揮調度搜救任務」及「辦理搜救相關業務」等3大類,請各校於112年3月09日(星期四)下班前,依旨揭計畫將有意參加者推薦表含佐證事蹟函報本府教育處辦理(無者毋須回復),俾利後續作業事宜。。
三、 檢附甄選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