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辦單位:懷恩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陳玲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中國青年救國團。
2.對象:全國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特教學校(班)及駐校服務之輔導教師、心理師、社工師、護理師(士)、營養師、教官、運動教練。
3.遴選組別:分「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設有特教班者)共五組。
4.名額:各組選拔10名,五組共計50名。另可視推薦情形,酌予增加10位名額,以表揚偏鄉及離島表現傑出之特殊案例。
5.獎勵:各組遴選不分名次,得獎者每名各獲贈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及獎座乙座予以鼓勵。
6.遴選辦法及推薦表請見附件。 7.本案聯絡人:彰化縣救國團邱詳智,電話04-723-1157 分機33。